一、项目编号:HA-HG-20170223
二、项目名称:中电四会2*400MW级燃气热电冷联产项目厂前区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质量标准:本项目材料质量要求为优等品,设备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和测试、检验,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五、项目内容: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石材 |
一批 |
2 |
外墙砖 |
一批 |
3 |
配电柜 |
一批 |
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对相应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报价(详见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
2.1、包组一的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石材销售类;
2.2、包组二的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外墙砖类;
2.3、包组三的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配电柜类;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近2年(2015至2016年)必须有2个在50万以上类似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的业绩;
3.2、近2年(2015至2016年)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不良记录(企业自证,将保留查证的权利);
3.3、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出具的销售授权;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现场报名,不接受邮购。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7日14时30分至15时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15时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