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YTXM招字(2017)第011号的 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勘察)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发改投资【2016】8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勘察) ;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诗坂村以西,位于厦门市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 厦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建筑面积66228.84㎡,二期建筑面积46831.25㎡,日焚烧生活垃圾为1500t/d(2×750t/d)。汽轮发电装机容量2×18MW(配套发电机2×18MW)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91258.2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75752.21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5.2内容:
2.5.2.1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
2.5.2.2工程测量:满足本工程的场区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测量;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2017年12月底开工,15个月 ;
3. 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的详细勘察报告。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1)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本工程不支持联合体投标;(3)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原件备查)资质;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4.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4.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 14日至2017年 3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
联系人:陈工
手机:15210323921,010-53310966
邮箱:3356669237@qq.com
QQ:3356669237(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Cml19961226(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入网注册事宜。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