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两台10吨锅炉和一台4吨锅炉脱硫除尘环保改造总承包招标公告
就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两台10吨锅炉和一台4吨锅炉脱硫除尘环保改造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两台10吨锅炉和一台4吨锅炉脱硫除尘环保改造总承包
2.2项目编号:SXZL2017GCHN071
2.3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
2.4招标范围:两台10吨锅炉和一台4吨锅炉脱硫除尘环保改造总承包,包含项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
2.6质量要求:改造完成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小于等于50mg/m3,二氧化硫小于等于200mg/m3。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5投标人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可选择以下两种形式:①中标通知书和验收证明;②合同和验收证明。
3.6投标人近1年未被山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派经授权的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近3年同类型业绩证明。
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公休及节假日正常上班)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不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