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厂前区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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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XZB2017-03-001/01 | 招标编码:CBL_20170314_192770475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 | 招标人: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其他 |
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厂前区水土保持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2017)HNNJ招字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厂前区水土保持工程已由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西南地段的Y08-1-2地块。
2.2工程内容:厂前区水土保持工程;
2.3招标范围:
厂前区的场地平整、废旧树根、碎石等清理,定点放线,土壤改良,基肥配置与施用,树木花草的采购与种植、修剪造型,支撑与绑护,除虫杀虫,浇水养护等。厂前区汀步步道的铺设,水景的上下水等施工。
2.4 项目工期要求:35天。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专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资格,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2.2投标人必须近五年内至少具有2项类似业绩。
3.2.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16日16:00起至2017年3月21日16:0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评标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