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投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秦岭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2、建设单位:秦岭国家植物园
3、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建设内容:秦岭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区景观草坪、翠湖西区及邵家梁等景观提升、农业观光园景观、九斤坪周边景观提升、殿镇新街周边花海、天池路西段绿化整理及景观亭改建、殿镇九组东侧林带绿化等。
6、工程地点:秦岭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区
7、建设规模:上述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8、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3.1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资金、施工及其服务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施工单位: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设计单位:具有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园林绿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
3.5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或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注册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2015年10月1日后到期的暂不提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6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商业信誉良好,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由招标人在资格会审前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需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7年 3月4日至2017 年 3 月8 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