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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安全门向空排汽
管安装消音器
2、工程规模:1、2号机组一、二次汽系统安全门共有16台,向空排汽管道共有26根,在向空排汽安装消音器以及消音器支架,使排放时的声音降低到90分贝以下,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安全门向空排汽管安装消音器。
项目简介: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一、二次汽系统安全门向空排汽管安装26台消音器以及支撑消音器钢架。
主要范围如下: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一、二次汽系统安全门向空排汽管安装26台消音器以及支撑消音器钢架。本工程包括消音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以及与之改造有关的改造、拆除、移位、恢复等的EPC总承包。对于本改造项目招标方只提供机务需要接引的接口位置,投标方对招标方提供的接口位置、容量、参数进行核实,不能满足要求时投标方负责改造或扩容,费用含在本标段内。
5、工期:合同签订完毕后设备到货30天,运至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指定地点,招标方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时,1、2号每台机组安装至竣工工期为14天。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经营范围包含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治理、消音器、建筑声学材料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扫描件。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报名时间:2017年03月15日至2017年03月23日。
7.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通过后,即可上传标书费的电汇底单扫描件,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并在备注处注明“CWEME-1704JL-3J028标书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3月15日至2017年03月23日
标书费金额:949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1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