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GMHG17222招标公告编码:CBL_20170313_32705900
受河南省膨化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临颍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公告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膨化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公告编号:GMHG17222
2.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及用途:液相色谱仪主要用于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及黄曲霉毒素等有害物质的检验分析。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主要用于有机化学污染物的分析,如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样品中的农药残留分析,违禁添加药物分析,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等的定性、定量分析。
2.2预算金额:人民币287万元。
2.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
包A液相色谱仪1套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包B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
3.2具有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5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6代理商代理的设备如果来自境外,则代理商应具备办理进出口贸易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代理;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8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公告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公告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0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进出口代理资格、制造商授权书、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9:0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