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项目,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两段(第一标段(尖岗水库至南水北调倒虹吸桩号0+000至2+700段和桩号G0+000至G2+820段)、第二标段二工区(桩号30+000~36+085含祥云湖湿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疏挖河道、扩大景观水面、河岸生态护砌、修建各类建筑物配套和蓝线内滨水景观建设,其中蓝线内滨水景观建设包括:绿化种植、景观节点、设施小品、景观照明、绿化灌溉。
其中:第一标段新建拦蓄水坝5座;阎峒村西拦水坝(桩号0+650处)、下田河村东拦水坝(桩号2+100处)、常庙村东拦水坝(桩号G0+450处)、冯湾村北拦水坝(桩号G1+500处)、郑湾村东拦水坝(桩号G2+600处),重建排水涵洞3座:贾鲁河0+266左岸重建涵洞、贾鲁河0+266右岸重建涵洞、贾鲁河0+318左岸重建涵洞。
第二标段主要结构物有:液压升降坝(桩号31+300处)1座,排水涵闸(桩号30+250处)1座和重建桥梁(兰坟桥桩号31+475处)1座。
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528.8万m³,土方填筑40.9万m³,格宾护砌面积8200㎡,联锁护坡面积6.54万㎡,自锁护坡面积5.8万㎡,浆砌石4.2万m³,钢筋1347t,混凝土4.8万m³,景观绿化59.4万㎡。
合同类型为PPP项目。
合同金额(设计匡算)4.4亿元。
合同工期12个月。
2、招标范围: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透水混凝土用水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总数量约4958吨,具体数量见下表
包件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包件一 |
水泥 |
袋装P.O42.5 |
吨 |
2380 |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桩号0+000-2+700和桩号G0+000-G2+820段落间。 |
包件二 |
水泥 |
袋装P.O42.5 |
吨 |
2578 |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桩号30+000-36+085段落间(含祥云湖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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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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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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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17年4月-透水混凝土相关工程完工。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年生产水泥100万吨以上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款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3产品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4投标人应具有水泥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投标产品应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所获得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保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加盖公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7年03月09日至2017年03月27日17时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