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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2014年田间工程补充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X2017Z003(TJ01)1.招标公告条件梅河口市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2014年田间工程补充建设项目已由吉林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X2017Z003(TJ01)
1.招标公告条件
梅河口市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2014年田间工程补充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7]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公告人为梅河口市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公告范围:修建田间灌渠1162米、渠上涵5座、新打灌溉井1眼(配备水泵1台套,建设井围1座)并配套电力设备(新建10KV架空线路200米,安装30kvA变压器1台,安装计量1套),维修改造塘坝1座,上述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牛心顶镇野猪河村。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
2.5合同估算价:104.10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近3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与招标公告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告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公告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项目建设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公告文件。
4.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购买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招标公告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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