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阿巴嘎旗林业局2016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阿财购准字【2017】24号批准建设并已进行登记备案,招标人为阿巴嘎旗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项目名称:阿巴嘎旗林业局2016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AQGGCG2017-GKZB-GCCG-009
3、采购项目情况:
3.1内容、分标段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八个标段
标段一:人工造林:种植黄柳2000亩及苗木处理、后期抚育(除草、松土、补植、初植浇水等);
标段二:人工造林:种植柠条1500亩,杨柴500亩,及苗木处理、后期抚育(除草、松土、补植、初植浇水等);
标段三:封山(沙)育林:补植杨柴600亩,柠条400亩,黄柳600亩,平茬350亩;
标段四:封山(沙)育林:补植杨柴400亩,柠条600亩,黄柳400亩,平茬350亩;
标段五:工程固沙(含飞播造林沙障):机械沙障2400亩;
标段六:工程固沙(含飞播造林沙障):机械沙障2400亩;
标段七:工程固沙(含飞播造林沙障):机械沙障1000亩;
标段八:围栏施工:飞播围栏18200米;封育围栏30000米,机场平整1个,标志碑5块,标志牌5块。
3.2、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3.3、资金来源:国库集中支付
3.4、招标范围: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工程固沙(含飞播造林沙障)、围栏等施工
3.5、计划工期:人工造林施工期2017年5月10日之前,建设期2018年6月底;封山育林补植期为2017年5月10日之前,平茬2017年4月20日之前 工程固沙期施工为2017年5月20日之前;围栏施工期为6月底之前
3.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4.1、标段一~七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本标段招标内容;
4.2、标段八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包含本标段招标内容;
4.3、各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4.4、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在盟内近三年的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4.5、标段一~七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本企业林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4.6、各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在本地区有类似项目业绩;
4.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8、投标单位最多可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报名,但为保障施工期内完成,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同时中三个标段。
凡具备以上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资料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各2份);
5.3、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林业工程师证。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易于辨认,加盖公章以备招标公司备案和开标时审查用。
5.5、投标企业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6、区外建筑企业入区备案。
5.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备注:
6、投标报名
6.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