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委托,对瓦矿矿区街道保洁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703142417
2.项目名称:瓦矿矿区街道保洁
3.招标条件:
本瓦矿矿区街道保洁已由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见招标说明
5.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3、业绩要求:有运营业绩,并需提供运营合同扫描件。
5.4、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5.5、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2)税务登记证扫描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提供国内劳务资格。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