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绥中县公-安局的委托,就绥中县公-安局轿车、吉普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ZJ201702001号)进行竞争性谈判,因首次谈判报名的合格供应商未满足3家,现对本谈判项目进行二次公告现欢迎国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绥中县公-安局轿车、吉普车采购。
包号 采购项目 数量(台) 预算金额(元)
A 轿车 4 347600.00
B 吉普车 6 479400.00
具体参数如下:
A包 轿车参数配置表(单量)
气缸数 4缸
发动机排量 1.6L
环保标准 国5
供油方式 电喷
马力 ≥110马力
变速箱 5档手动
长宽高 ≥4400*1700*1400(须同时满足要求)
车身外观 白色
内饰 黑色
车体结构 4门5座三箱车
整车质保 整车3年或10万公里
油箱 50
轮毂 14寸及以上
气囊 正、副驾驶位
安全装备 ABS+EBD
驱动方式 前驱
B包 吉普车参数配置表(单量)
气缸数 4缸
发动机排量 1.6L
马力 ≥120
变速箱 5档手动
长宽高 ≥4100*1700*1600(须同时满足要求)
车身外观 黑色
内饰 黑色
车体结构 5门5座SUV
整车质保 整车3年或6万公里
油箱 45L
轮毂 17
安全装备 ABS+EBD
驱动方式 前驱
环保标准 国5
供油方式 电喷
气囊 正、副驾驶位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可兼投兼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供应商必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或葫芦岛政府采购网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3.经销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A、B包供应商均须具有以上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供应商自2017年3月13日起至2017年3月17 日每天9:00-1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