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包头市达茂旗水利水保项目2016年度工程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包水发〔2017〕27号,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投资来源为中央投资,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包头市达茂旗水利水保项目2016年度工程
2、建设地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地点在西河乡羊油房小流域;水源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地点在达茂旗乌克镇、石宝镇、西河乡、小文公乡、百灵庙镇、巴彦花镇和达尔汗苏木共7个乡镇。
3、建设规模: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000公顷,新建水源工程70处,节水灌溉工程70处。
4、工程质量:合格
5、招标范围:施工(小流域综合治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包头市外施工企业须到包头市水务局建管科办理外进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人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会议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拟参加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相关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以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表到开标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健全或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2)包头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包头市水务局建管科办理的外进备案手续,否则投标无效。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