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飞北区棚户改造一期项目(1#、3#、4#楼)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70313_1057376630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陕飞北区棚户改造一期项目(1#、3#、4#楼)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城发改发[2015]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方为陕飞汉中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资委及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陕西省城固县陕飞集团北区。地上7层,1层为车库及库房,2-7层均为普通住宅,建筑高度20.8米,砖混结构。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2、施工监理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
3、凡未登记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五、预审文件发售须知
1、施工标段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携带企业介绍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建安B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登记网页截图复印件一套。
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登记网页截图复印件及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领取时间自2017年3月13日到2017年3月17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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