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扩建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内发改能源字(2015)811号),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境内
工期:50天。招标人有权对工期做出调整(延长或提前),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 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完成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施工业绩;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16日9:00起至2017年3月20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