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全州县东山至灌阳县集全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编号:GXHLZC-2017-(GL)004)已经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全州县东山至灌阳县集全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建设地点:全州县东山至灌阳县集全公路起点位于全州县东山瑶族乡驻地清水村,终点位于灌阳县文市镇集全村,路线全长19.791公里。
建设规模:全州县东山至灌阳县集全公路起点位于全州县东山瑶族乡驻地清水村,终点位于灌阳县文市镇集全村,路线全长19.791公里。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6.5米,砼路面宽5.0米,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及路基为1/50,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工程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本次采购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范围:上述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竞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3.2、业绩要求:无。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4.竞标报名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竞标报名
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