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5】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上述项目所需炼钢连铸工程钢包嘴清渣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其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HB-160036-045
二、招标内容:
1. 供货需求:钢包嘴清渣机燃机电一体设备制造、成套供货1台套。
2. 交货期:2018年3月1日前交货。
3.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三、合格投标人(以下须同时具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每天0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