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Ⅲ标[项目编号:YLZC2017-G6-0145]招标公告
广西 2017-03-16
广西 2017-03-16
[项目编号:YLZC2017-G6-0145]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Ⅲ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Ⅲ标
项目编号:YLZC2017-G6-0145
建设地点: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旺久村附近。
建设规模:Ⅲ标段为A线(新建段):AK0+000-AK4+780(含互通及引线),A线起点接K线终点,终于玉林机场旺久场址,长约4780米,施工范围红线宽40米,主要对机场路沿线进行绿化景观提升。
项目投资:建安投资约5279万元,设计费为132.3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 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为21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以及参加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风景园林专业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或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Ⅲ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工程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Ⅲ标
项目编号:YLZC2017-G6-0145
建设地点: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旺久村附近。
建设规模:Ⅲ标段为A线(新建段):AK0+000-AK4+780(含互通及引线),A线起点接K线终点,终于玉林机场旺久场址,长约4780米,施工范围红线宽40米,主要对机场路沿线进行绿化景观提升。
项目投资:建安投资约5279万元,设计费为132.3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 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为21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以及参加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风景园林专业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或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