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江北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省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招标人为广东省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改造一楼310平方米、二楼业务用房300平方米、门楼160平方米和外墙2300平方米等;工程包括拆除原铝塑板玻璃幕墙、贴陶瓷砖、砌墙体、铝合金窗安装、屋面防水、消防工程和水电安装等配套设施(空调于业主另外采购)。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预算审核价: 1555741.08 元。
2.4 工程地点:梅江区江北新峰路30号
2.5 建设工期: 15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6年 6 月 1 日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б깫���ѯ���� �� �� �� �� �� �� �� ����http://www.dlztb.com/��Ϊ��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或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通报处罚期(公示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