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DLZB2016-110
1.招标条件
安顺供电局2016~2017年220千伏及以下前期核准支持性文件办理咨询单位采购已由“黔电计【2015】144号“关于委托各供电局自行开展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核准支持性文件咨询单位采购工作的通知”批准,招标人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供电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安顺供电局2016~2017年220千伏及以下前期核准支持性文件办理咨询单位采购招标
2.2 项目范围:本次招标共有3个标包,分别为: 5、地震安全性评价6、文物调查; 1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3投标人所投标包数不限,但每个投标人原则上最多只能中两个标包。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有3标包
5、地震安全性评价
6、文物调查;
1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5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期限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2投标人必须具备:
(1)5标包: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估丙级及以上资质
(2)6标包: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1标包: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有相应的服务内容;
3.2 企业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合同成功案例。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
(1)第5标包: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相关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工作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2)第6标包: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文物调查报告编制相关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工作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3)第11标包: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相关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工作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