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2017-03-1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保洁服务、维修服务、安保服务、会议服务、接待服务、餐饮服务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5计划服务周期:至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三年(包含试用期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或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其类别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以检察机关出具的结果告知函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截止日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内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复印件。
3.5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工作流程、优质的服务标准;
3.6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三年内无经营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