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矿业(灯塔矿)2017年度通勤车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采购的鞍钢矿业(灯塔矿)2017年度通勤车服务(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鞍钢矿业(灯塔矿)2017年度通勤车服务(二次)
2.招标编号:AB201703131935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365天;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当月挂账,次月付款。;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满足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1.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生产型企业)或资金、渠道、供货和服务优势(贸易型企业)。
4.1.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优势。
6.1投标人代表于2017年03月13日至2017年03月24日 08时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