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区
建设单位:江苏滨海港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注册本金和银行贷款。
交货进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区
建设单位:江苏滨海港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注册本金和银行贷款。
交货进度:
| 序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 |
| 煤化验设备 | 所有设备及备品备件均要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交货。 |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 CPCEC/ZC-ZB-05-2017-05-01 | 煤化验设备 | 盐城港滨海港区中电投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部门煤分析仪器仪表、玻璃器皿、分析试剂等(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煤化验设备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近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在近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经营状况良好,3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能力的生产厂家或获得设备生产厂家正式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要求文件: (1)具有独立与招标人订立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本次所投标品牌的连带责任承诺函,承诺将承担其指定的代理商投标及履约的连带责任和担保责任。 (3)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 2、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以内具有同类型(同型号)设备两个项目及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 |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03月15日-2017年03月2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03月15日-2017年03月2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