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埕岛油田中心一号平台安全隐患治理改造工程 离心泵 90316262(重) 所需离心泵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329-2301-484-B1
2.项目内容: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埕岛油田中心一号平台安全隐患治理改造工程 离心泵 90316262(重)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离心泵\BB3-215~315m3/h200~250m原油-20~80℃/0~2MPa/8~9m 3.00 台 包1-包1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5月30日、采购方制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供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伍仟万元。 2.供货商必须拥有独立的与规格书泵型相匹配的实验台。供货商实验台的能力说明并附相关照片等. 3.供货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以及HSE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供货商应具有与工作环境、操作介质、流量和扬程相匹配的离心泵的设计和制造资格,并具有至少5年以上5台同类泵设备的设计业绩及制造经验。要求供货商提供5年以上5台同类泵设备的设计业绩和制造业绩。 5.供货商应具有在近5年来类似工程或与本工程相关领域中的供货业绩,设计、制造能力证明、至少5台同类泵在海上正常使用证明及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供货商需提供离心泵的实际应用证明,2013年以来类似泵的供货合同。实际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材料。供货商的主要加工装备情况,设计人员、科研仪器等情况。 6.供货商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具备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提供供货商的售后服务的人员、机具、仓储等情况。 7.供货商若有与第2章(详见技术规格书第2章)所提及的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在其投标书中予以说明,若没有说明,则被认为完全符合文件所有要求。即使供货商符合规格书的所有条款,也并不等于解除供货商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应当具有正确的设计,并且满足规定的设计和使用条件及当地有关的健康和安全法规。 8.除非经业主批准,离心泵应完全依照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其它相关文件及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技术文件中的任何遗漏都不能作为解脱供货商责任的依据,所有改动应提交给业主批准。对于不能妥善解决的问题,供货商有责任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9.供货商要参考技术澄清内容进行制造、设计。 10.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3月15日16:00时至2017年3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