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灰场调湿灰销售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 2017-03-15
贵州 2017-03-15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就灰场调湿灰销售承包项目招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法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单位: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一、项目法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单位: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标书费(元) |
| 1 | 灰场调湿灰销售承包项目 | 本次范围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灰场20万吨调湿灰销售承包,承包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0天,销售区域由业主方确定,投标方自行提供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业主方负责装车工作(投标方运输车辆到后,业主方根据机具情况及人员作息时间给予装车),采取阶梯价方式进行报价。 | 1500 |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以下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中的一种的复印件(扫描件):
3.1银行在【壹】年内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3.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壹】年内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
3.3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报告。
4.必须是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的企业。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1.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以下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中的一种的复印件(扫描件):
3.1银行在【壹】年内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3.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壹】年内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
3.3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报告。
4.必须是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的企业。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