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焦家金矿焦家矿区13中段放料井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山东黄金集团齐鲁矿业事业部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工程的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焦家金矿焦家矿区13中段放料井工程。
2.2 建设地点: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
矿区位置:焦家金矿位于山东省莱州市境内,地势平坦。矿山下辖焦家、望儿山和寺庄三个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0°07ˊ-120°10ˊ,北纬37°23ˊ-37°26ˊ。距莱州、招远和龙口三市分别为32km,25km和36km;烟台—潍坊(206国道)公路、文登—三山岛公路从矿区通过,距莱州市港口(三山岛区)18km;距潍坊市130km,距烟台市168km,公路发达,交通便利。
2.3 招标范围:焦家金矿焦家矿区13中段放料井工程,放料井设计总工程量544.4m,井口浇筑支护量4.8m?,壁后充填量341 m?,井筒内安装套管(铁桶800mm(外径)×10(壁厚)mm,每10米1节,满焊对接,总重量113t)铁桶焊接544.4m,具体工程量及报价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监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须要向烟台市安监局咨询,确认《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被烟台市安监局认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安全生产许可证》能获烟台市安监局认可,如中标后因此原因不能办理工程相关手续,则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且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
3.3 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承包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指施工工艺相同,井深不小于300m,直径不小于1.0m的工程)
3.4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矿山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否则无效)。
3.5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费用
4.1请于2017年 03 月 15 日至2017年 03 月 19 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