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生产区域辅助劳务承包项目已由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SIEZB17050169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区域辅助劳务承包,包括1、生产区域的清洗保洁工作;2、二期#3、#4机组磨煤机石子煤清理;一期、二期机组的渣仓清理;一期、二期机组除尘输灰系统及所有相关外围设备的巡回检查和操作;外灰库运行所辖所有相关设备的运行操作及巡回检查;一期除尘及输灰的上位机监控及调整操作;3、生产区域内非检修用日常临工。并含从事以上工作所需的工具及垃圾桶、保洁袋、洗手液等各种日常易耗品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大于人民币100万元;
(2)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
(3) 投标人应具备电厂辅助劳务的工作业绩;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