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CSIEZB170301108招标公告编码:CBL_20170315_192839762
招标公告人:神华物资集团民爆有限公司
受神华物资集团民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准能集团炸药厂2017年生产所需硝酸铵招标公告项目进行国内招标公告,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公告编号:CSIEZB170301108
2、项目名称:神华准能集团炸药厂2017年生产所需硝酸铵招标公告项目
3、 4、本次招标公告内容如下:本项目共1个标段
标段号
标段名称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及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第一标段
硝酸铵水溶液
11106138
硝酸铵|水溶液|90~93%
吨
300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神华准能集团公司炸药厂)
按招标公告人要求
1)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框架协议,含17%增值税);
2)框架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3)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主;
4)投标人未能按时交货,招标公告人有权进行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硝酸铵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年内(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具有所投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6)投标人需具有近年内(2014年至今)硝酸铵的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和相应业绩合同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包括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使用情况等信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公告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标段。招标公告文件售后不退。
7、招标公告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