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老年养护院和赤峰市松山区综合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GC036S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赤峰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由赤发改社字【2016】812号、赤峰市松山区综合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由赤松发改社字【2016】3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社会福利院、赤峰市松山区民政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赤峰市老年养护院和赤峰市松山区综合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赤峰市老年养护院和赤峰市松山区综合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
工程概况:建筑总面积21696平方米。其中赤峰市老年养护院建筑总面积152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758平方米(其中老年人生活用房7400平方米,服务用房2847平方米,卫生保健用房1158平方米,食堂929平方米,仓房4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4平方米;赤峰市松山区综合老年养护院建筑总面积6465平方米(其中老年人生活用房4219平方米,文化活动用房699平方米,医疗康复用房672平方米,附属用房875平方米);地上5层、3层、2层;地下1层;建筑最高点高度为24.31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工程总造价:约7999万元
招标内容:土建、装修、电气、采暖、给排水、消防、弱电、空调、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期:2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报名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2)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在有效期内的)
(4)提交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6)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1)—(5)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
4.2获取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