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建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已经稀土高新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振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地点: 包头高新区劳动路与曙光路之间
2.立项批文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包头市振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备案的批复 (包开经审字〔2016〕158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GX2017SG006 /
标段名称 稀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建安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34536.44平方米,其中电池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7348.58平方米,地上2层,钢结构,最大跨度8米,宿舍楼建筑面积5424.84平方米,地上6层,开闭站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地上1层,房建筑面积570平方米,地上1层,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252平方米,地上1层,充电区建筑面积640平方米,地上1层,钢框架结构,1#、2#门卫室建筑面积均为20.51平方米,地上1层,宿舍楼、开闭站、房、水泵房结构类型均为框架结构,1#、2#门卫室为砖混结构。(本项目不含基础部分)
工期 96 日历天
计划投资 8500.0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被授权人参加投标开标会议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作为被授权人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拟参加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表到开标现场。相关证书包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必须在城乡建设委员会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专业类型相同或相近的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安考证、预算员必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且经城乡建设委员会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以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健全、不在本单位注册、未年检合格、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做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及五大员证书中标后将被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押证直至工程结束。3、依据内建工2016第138号文件,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人需去内蒙住建厅办理备案,开标时提供备案手续。若包头市以外的建筑企业已经办理进包备案手续,且仍然在有效期内的,开标前需提交诚信证明和押证证明。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或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5、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包头稀土高新区监察大队关于以往承建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原件。上述资料原件带到开标现场查验,现场未带原件,做无效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3月13日至2017年03月18日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