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除盐水管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 2017-03-17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除盐水管道建设工程
2.招标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范围: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除盐水管道建设工程,包括DN300管线1929m,管道采用PVC-S管,公称压力为1.0MPa,各类阀门、排气、排泥井总数为12座,以及管道土方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地点:抚顺市望花区小演武村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计划工期:2017年4月30日竣工。
7.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经验(提供合同证明);
5、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7、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本项目中部分施工内容如涉及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要求的,且投标人不具备的资质,投标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完成。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