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条件
本广西来宾市象州县1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一期60MWp)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登字【2016】17号登记备案,项目业主为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本项目一期60MWp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评审已具备询价条件,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地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丰收水库72米水位以上的库区滩涂及旱地。
2.2 建设规模及项目概况:
(1) 建设总容量为60MWp的光伏项目,包括光伏支架、支架基础、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监控系统、安保系统、防洪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和设备基础等。本项目将若干晶硅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光伏组件阵列铺设于光伏支架上,光伏组件阵列直流电能接入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后逆变为三相交流电能,经升压变压器就地升压为35kV,然后汇流至升压站经110kV升压变压器升压为110kV,经110kV输电线路送入广西主电网220kV蓬莱变电站,同时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系统。
(2)建设总容量为150MWp送出工程,包括本项目综合楼、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110kV单回路铁塔架空线路、 220kV蓬莱变电站的110kV侧备用间隔位置上新建的并网间隔,线路直线距离约12km,导线截面选定为400mm2(以最终批复为准)。
(3)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调度自动化等系统。
2.3 询价范围:对广西来宾市象州县1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一期60MWp)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现行规范和标准做出专业的评审报告。
2.4 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询价人提供的被评审资料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施工图和施工方案的评审意见稿,评审会通过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的评审报告。
3. 报价人合格的条件
3.1 报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2 报价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咨询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以来完成不少于2个30MWp以上的地面光伏项目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评审的业绩。
3.3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4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报价。
3.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报价人需提供报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
3.7 熟悉项目所在地区光伏资源分布情况,具有类似经验,人员、组织和技术等方面均满足本项目要求。。
4.2 凡有意报价的报价人,请于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止,每天8:3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