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委托,对江西石油空调框架协议采购 所需空调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403-3203-281-B1
2.项目内容:江西石油空调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日用空调 950.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5月01日,江西石油分公司各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必须完全满足。投标人对本技术要求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对有技术指标要求的,应写出具体技术数据、指标和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为答复。如有异于本技术条件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但如有负偏离作否决项处理。
6.2 合同履约期间,承诺确定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专职对口江西石油分公司提供售后服务。在接到客户服务需求后,一般情况24小时回复,24小时内修复;开通365天大客户热线,提供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6.3 投标人须承诺接到订单后,3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若中标后实际执行过程中,无法达到3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的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以上承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6.4 为确保中标人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本地化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投标人如果不是江西本省注册机构,须承诺中标后在江西省内注册服务机构,且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
6.5 投标人具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9001证书。
6.6 所投产品具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3月17日12时至2017年03月22日23:05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