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鲁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就鲁山县人民法院库存纸质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人民法院库存纸质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批)
采购编号:LZC2017-Ag018
二、简要说明: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进行采购
3.采购内容:库存纸质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资质类别为“档案数字化加工”),外省企业必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已备案证明文件;
5.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档案数字化存储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为保证与原有品牌设备互联互通、无缝链接投标时需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
6.提供2016年11月—2017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
7.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8.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9时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