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委托,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内电源项目独立后评价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后评价工作是国资委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考核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投资项目的决策水平、实施水平、运行水平以及经济效益等多个方面的回顾和总结,发现问题、提炼经验、吸取教训、扬长避短,从而在同类型项目的投资、建设中予以借鉴,对于促使项目建设不断上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自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项目后评价工作。在国资委出台的《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基础上,制定了后评价相关制度体系,自2006年开展了大量的电源项目自我总结后评价和独立后评价工作。
根据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决定启动2017年度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此次拟开展火电和风电项目独立后评价打捆招标工作。
二、招标范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电源项目独立后评价技术服务;
本次招标共含5个电源项目,拟分为3个标段,详细情况见下表,具体标段内容见招标文件。
标段 项目名称 容量
(万千瓦) 项目类别 所在地区
1 太原二热七期项目 2×33 火电 山西太原
2 滨州热电项目 2×35 火电 山东滨州
重庆石柱项目 2×35 火电 重庆
3 江西玉华山风电场 4.95 风电 江西丰城
江西九龙山风电场 4.75 风电 江西赣州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至少应具有下述资格之一:
(1)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要求至少包含火电、水电、风电;
(2)具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3)具有发电工程调试甲级资质;
(4)具有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资格。
3.4投标人近3年内业绩至少具有下列要求之一:
(1)完成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后评价2个以上;
(2)完成水力发电项目后评价2个以上;
(3)完成50MW风力发电项目后评价2个以上;
(4)完成2个以上电力工程项目的可研、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或全过程咨询活动。
3.5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3年未因所提供的同类投标产品原因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