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G2017-SY114)
1. 招标条件
本山秀船闸扩能工程项目工程咨询服务№II标段的招标人为崇左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II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左江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主要支流之一,在广西境内流经龙州、江州区、扶绥、南宁等县区,在南宁宋村附近与右江汇合,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国函〔2013〕 37 号)的批复将左江(龙州-宋村三江口)规划为Ⅲ级航道。
已建的山秀电站位于左江主干流下游河段,距崇左市扶绥县约14km,距南宁市约90km,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灌溉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水电工程,枢纽由右岸河床式厂房、河中溢流闸坝、左岸船闸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水库库容2.855亿m3,电站装机3台,总容量78MW。山秀梯级枢纽于2004年3月21日开工,2007年建成投产发电。已建山秀梯级枢纽通航建筑物采用单级船闸,级别为Ⅴ级,设计通航标准为最大通航一顶2×300吨分节驳船队及300吨级机动驳船,设计代表船型尺度(总长×型宽×吃水)35m×9.2m×1.3m,船队尺度(长×宽×设计吃水)87m×9.2m×1.3m,闸室有效尺度为(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最小水深)100m×12m×2.08m,设计单向年通过能力仅为95万吨。
目前,左江崇左至南宁(宋村三江口)Ⅲ级航道工程即将建成投入使用,由于现有山秀船闸是按照Ⅴ级航道通航300吨级货船(队)的标准设计和建设,其基本尺度尚未达到Ⅲ级航道的标准,为满足中远期货运量增长情况和适应Ⅲ级航道的通航规模要求,适时建设山秀船闸扩能工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山秀梯级的航运过坝问题,避免山秀枢纽成为阻碍腹地水运发展的瓶颈。
拟建山秀船闸扩能工程船闸等级为Ⅲ级,初拟船闸主尺度: 190m×23m×5.5m(长×宽×门槛水深)。
山秀船闸扩能工程上闸首为枢纽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上闸首按拦河坝的设计标准即2级建筑物设计,闸室、下闸首按3级建筑物设计,引航道导航墙、靠船墩等按4级建筑物设计。
2.2 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大坝安全影响安全专题报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报审、报批工作;
(2)配合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咨询单位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详见《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附录A:服务范围》。
2.3 咨询服务期:
(1)各项报告送审稿编制服务期:80日。
(2)各项报告最终稿编制服务期:20日。
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时间,详见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证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
(2)具备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四星级(或以上级)证书。
3.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自2012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工程咨询单位,成功完成过1项水运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项目业绩;或
(2)自2012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工程咨询单位,成功完成过1项水运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业绩;或
(3)自2012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工程咨询单位,成功完成过1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项目业绩;或
(4)自2012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工程咨询单位,成功完成过1项水利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业绩。
3.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