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长沙县段(捞刀河~浏阳河段)工程监理第二标段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县发改投 【2016】 566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县农业和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长沙县段(捞刀河 ~ 浏阳河段)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长沙县
2.3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4保 修:按国务院 2000 年 279 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5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 长龙街道段(梁坪村与茶塘村交界处~长浏高速),全长约 4.8 公里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0670万元。
2.6招标范围: 施工 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监理 甲级资质,省外监理企业 按照湘建建【2015】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 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无在监项目或限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 一 个在监项目【如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一个在监项目,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无在监项目】;
3.4湖南省内监理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或湖南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培训合格证书 ; 监理员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 湖南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 监理员证书;
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工程业务,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互联网查询真伪的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需出具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现场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证书标明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7 日 上午 09时 30 分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