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3号炉引风机出口烟道安装隔绝门,招标文件编号:HB-160044-015。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3号炉引风机出口烟道安装隔绝门,包括引风机出口烟道隔绝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含电缆/压缩空气管路辅设等)、调试,原引风机出口挡板拆除,检修平台安装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期:合同设备、材料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加工完成并运至询价方生产现场,报价方应提前安排工作人员进场作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3工期:本次施工工作在3号机检修期间进行,接招标人通知后的10天内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具备投运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独立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4制造商具有同类产品的设计、制造能力,在以往的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引风机出口隔绝门必须具备至少具有两台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1年以上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封面、工作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和试验报告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6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7 2013年至今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3.8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