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财政局采购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天山区区属单位电子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天山区区属单位电子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7ZF63
三、招标内容:第一包:天山区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预算:206047元)
第二包:天山区公-安分局打印纸采购(预算:111000元)
第三包:乌鲁木齐市第十小学(预算:241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投第一包的企业还需携带有效的自治区丙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7)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4日
(每日10:00-13:30,15:30-18: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