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铁路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4301标段工程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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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铁路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4301标段工程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位于龙华新区,线路总体呈南北向,由4号线二期工程终
、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位于龙华新区,线路总体呈南北向,由4号线二期工程终点清湖站北端引出,自南至北依次沿和平路、观澜大道,终点设于松元厦站。本标段线路全长7.88km,其中高架段1.753km,地下段5.953km,过渡段0.174km。全线包含清湖站(不含)~清湖北站区间、清湖北站、清湖北站~竹村站区间、竹村站、竹村站~茜坑站区间、茜坑站、茜坑站~江围站区间、江围站、江围站~观澜老墟站区间、观澜老墟站、观澜老墟站~松元厦站,松元厦站,其中清湖北站为高架车站,其它5站为地下站;与其它轨道交通换乘站2座,分别在江围站与规划轨道交通18号线换乘,松元厦站与规划轨道交通10号线支线(中轴线)换乘;另外在观澜老墟站与龙华有轨电车示范线换乘。

本项目划分三个工区,由四个单位负责施工:

土建一工区中的清湖站~清湖北站区间、清湖北站、清湖北站~竹村站区间中的高架段(4301-1a工区)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土建一工区中的清湖北站~竹村站区间路基+盾构段、竹村站、竹村站~茜坑站(4301-1b工区)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土建二工区茜坑站、茜坑站~江围站区间、江围站、江围站~观澜老墟站区间(4301-2工区)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土建三工区观澜老墟站、观澜老墟站~松元厦站,松元厦站(4301-3工区)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工程合同总工期为1399日历天。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工程发包方为港铁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施工承包方为。

2、招标范围: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工程所需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 量

小计

4301-1b工区

4301-2工区

4301-3工区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P类)

宽2m×厚1.7mm

m2

135320

30540

64480

40300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P类)

宽2m×厚1.2mm

m2

1800

 

 

 

双面自粘密封胶条(P类)

宽100mm×厚1.2mm

m

68560

15520

32640

20400

注: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主材为沥青基。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5月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1.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3取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参与投标的材料还须具有CMA图章(省部级)的性能合格检验报告(招标涉及到的每种材料均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至少各1份)。

1.4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至少1份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并具有招标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317日至2017033117时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评审过程中,若投标人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超出评标基准价的±20%(含)时,则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具体详见第三章。

七、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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