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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玄天岭文化公园项目已由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以吉市政办发[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及土石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玄天岭文化公园项目绿化及土石方工程;
2.2招标内容及规模:玄天岭文化公园绿化工程(包括土石方平整、种植树木花卉等绿化工作)及土石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4建设地点:吉林市玄天岭文化公园;
2.5计划工期: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6月12日(6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手续;
3.7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13 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