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炼化分公司老区环保完善-地面防渗新建固废堆放场档案楼竖向
施工
1.招标公告条件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老区环保完善地面防渗新建固废堆放场档案楼竖向项目已批复,招标公告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石家庄炼化分公司老区环保完善地面防渗新建固废堆放场档案楼竖向施工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招标公告项目名称:石家庄炼化分公司老区环保完善变更部分。
2.2建设地点: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石炼路1号)。
2.3建设规模: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优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项目老区配套环保完善,由装置雨污分流改造、罐区防渗漏改造、地下水监测、外排污水氯离子达标排放和油气回收装置改造组成,本次招标公告为原有方案整改完善、老区原有环保设施消缺改造、项目环保验收新增工程内容。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16737.08万元,变更部分投资2662万元。
2.5计划工期:净工期60天
招标公告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程期。
2.6标段划分:6个标段。
2.7标段招标公告范围:地面防渗新建固废堆放场档案楼竖向建筑安装工程,该部分费用约200万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公告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成功投运。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9HSE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三人以上职业卫生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3)报中国石化火灾、爆炸、放射事故为零;
(4)报中国石化环境事件为零。
2.10因该项目为装置内改造项目,生产和施工同时作业,需和生产部门密切配合,要求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熟悉石油化工行业生产流程和现场施工安排。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因该项目生产和施工同时作业,需和生产部门密切配合,要求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熟悉石油化工行业生产流程和现场施工安排,石油化工装置区内新建或改造业绩申请人可提供一项或多项业绩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申请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1年以来担任过类似规模同类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2011年以来担任过类似规模同类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HSE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5年以上HSE管理工作经验。
(4)要求申请人企业及拟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均无正在被通报或公示的不良记录.
4.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公告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工作日,每天8时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公告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