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大唐珲春发电厂2017年度3、4号机组锅炉及压力容器检验
2、工程规模:2×330 MW
3、建设地点:吉林省珲春市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珲春发电厂2017年度3、4号机组锅炉及压力容器检验:
大唐珲春发电厂3、4号机组锅炉外部检验、3号锅炉内部检验及117台压力容器年度检查、23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满足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3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备亚临界以上机组锅炉检验资质,同时具备三类容器检验资质。
(2)具有与该项目锅炉及压力容器设备安全性能检验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备、专业技术等条件和能力及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具有亚临界及以上容量机组中不少于3台机组的检验业绩(包括压力容器),且运行超过三年,已证明安全可靠,并提供业绩证明。
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四、申购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4.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并在备注处注明“所购买标段的标书费”(招标文件出售后,无论何种原因或是否中标,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均不予退还)。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金额:849元。
4.3附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2016年10月1日起,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11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