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石家庄炼化烷基化EPC项目
2017-03-18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
资金来源: 其他 投资金额:136万元
发布日期:2017年3月17日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委托,对洛阳院总包石家庄烷基化DCS-招标所需DCS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313-3815-189-B1
2.项目内容:洛阳院总包石家庄烷基化DCS-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集散控制系统输入701-800点 输出101-200点 4台操作站 2台工程师站
1.00
套
包1-DCS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5月5日、详见商务标书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卖方为本项目提供的DCS应当是采用近几年发展和改进的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控制和工厂管理系统,但必须是 成熟的、经过现场实际应用考验的系统,应便于扩展,应能满足大中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过程控制、检测、优化与管理的需要 2.本装置为易燃易爆、具有危险性的、连续生产的石油化工装置,应配置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报价中提供的DCS必须充分满足石油化工企业对安全的需要。 卖方为本项目提供的DCS的设备号和版本应有在国内同类或相似规模的项目,使用同样系统,连续、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应用经历。报价技术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名 单、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配置情况。 本项目所在中心控制室原有系统为浙大中控DCS700,卖方应考虑并负责本项目提供的DCS系统与原有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及网络连接 3.DCS生产工厂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本项目的设备和工程资料应为通过CE认证的。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3月2日 8:00至2017年3月9日 16:00(北京时间)。
12. 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
14.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1日 。
15.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1日 。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