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七局第五分局杨房沟砂石系统钢材采购项目公告
2017-03-18
2.1项目概况:杨房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是雅砻江中游河段规划的第6级水电站,在木里县麦地龙乡政府所在地上游约6km处,上距孟底沟水电站37km,下距卡拉水电站33km,总装机容量1500MW。工程枢纽主要由双曲拱坝、泄洪消能建筑物、左岸引水系统、地下厂房、尾水系统及送出工程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上铺子沟砂石加工系统布置于坝址下游上铺子沟口下游侧,距坝址约2.5km。料源为工程开挖料(约226万m3洞挖有用料及约65万m3明挖有用料)和金波石料场开采石料(料场开采设计需要量约326万m3),系统需承担杨房沟与卡拉电站共计约558.0万m3混凝土粗、细骨料加工任务,其中卡拉电站混凝土约247.0万m3(含碾压混凝土为82.19万m3);杨房沟主体工程混凝土约311.0万m3。总计需要生产成品骨料约1230.0万t。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系统分二期建设,一期按满足混凝土浇筑高峰月强度约10万m3的混凝土的粗、细骨料供应,加工系统成品料生产能力约650t/h,其中人工砂生产能力约225t/h,毛料处理能力约800t/h。二期按满足混凝土浇筑高峰月强度约22万m3的混凝土的粗、细骨料供应,加工系统成品料生产能力约1385t/h,其中人工砂生产能力约435t/h,毛料处理能力约1700 t/h。。
2.2招标内容:钢材,供货期为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具体数量、包件划分等(见下表)。
序号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备注
1
E-GC
镀锌钢管
DN25*3.25-DN65*3.75
吨
11
禁止供应的生产企业:成都成实钢材
2
螺旋焊管
φ159×6-φ550*8
吨
43.5
3
无缝钢管
φ20*2-φ377*8
吨
109.15
4
直缝焊管
φ133×4.5-φ159×5
吨
5
5
水蒸气钢管
DN15×2.75
吨
0.1
6
钢板
-8mm~-12mm
吨
155
7
等边角钢
∠40*4 -∠80*7
吨
250
8
槽钢
[10-[20
吨
290
9
H型钢
HW200*200a*8*12 -HW250*250a*9*14
吨
70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具体数量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以上钢材禁止供应的生产企业:成都成实钢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者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年产钢材1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4-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等。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所供货业绩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者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物资为产品授权,不做唯一授权要求;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有多个钢厂的产品授权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 2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