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本部的委托,对 广州等8个单位消防车及广州等7个单位消防器材项目,广州等8个单位消防车及广州等7个单位消防器材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3-800608001-0002,440000-201703-800608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等8个单位消防车及广州等7个单位消防器材项目,广州等8个单位消防车及广州等7个单位消防器材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379,200
四、采购数量:545件(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用途:灭火救援
2.数量: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包5、6、7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交货;包1、2、3、4、8、9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交货;包10、11、12合同签订生效后14个月内交货;包13-31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需办理免税的包组已在投标文件报价总表中列明所选取的进出口贸易代理公司的名称。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2. 在消防行业内无不良记录,且未列入到采购人的黑名单(黑名单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3. 包1—9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且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包10、11、12必须是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彩色复印件)包13、1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器材的制造商;包15-3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器材的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直接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 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5.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17日 至 2017年04月0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