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工业灯具集中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 2017-0189763-CPMC-0003564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物资为工业灯具,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固定式强制认证灯具、第二标段-固定式非强制认证灯具。标的物规格型号中的功率为最低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功率不得低于下表规格型号中功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一标段每项所投产品的CCC认证证书,所投产品与标的物规格型号不一致时应详细注明所投产品规格型号。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详见附件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生产制造经营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含)万元以上;近三年(2014-2016年)有工业灯具连续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2 投标人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4 2014 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第一标段每项所投产品的CCC认证证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30日 09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