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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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委托,对天津市监狱管理局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监狱管理局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H-TJJYJ2017021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项目内容:驻场运维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项目预算: 10万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9时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 至 16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