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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货物运输合格运输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招标人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
1.招标条件 招标人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货物运输合格运输商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费 WLZB2017-WLPS01-01 库房货物运输 100元 WLZB2017-WLPS01-02 非库房货物运输 100元 WLZB2017-WLPS01-03 大件货物运输 1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相应货物的运输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运输等承担的能力,并满足以下通用及专用资格要求。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为一般纳税人; (5)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根据最高检会【2015】3号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请投标人接续办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后须严格执行新能物流公司《合格运输单位管理办法》(暂行)。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二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专用资格要求详见《专项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内容,根据公告信息购买招标文件,除招标人原因取消招标外,招标文件一经购买,标书费用将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及盖章名称、备案登记表投标人名称、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凭证所采用的投标人名称,务必保持一致,否则其参与该次投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4.4不接受其他单位、个人或组织为其所办理的汇款或票据,否则其参与该次投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5.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流程 5.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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