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宁东分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人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宁夏银川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 2 号写字楼 、华电宁东八期风电场
2.2 服务内容:宁东八期风电项目 CCER 开发及核查技术服务
2.2.1 宁东八期 CCER项目前期开发并成功在国家发改委备案;
2.2.2 宁东八期 CCER项目第一年减排量核查并成功在国家发改委备案;
2.2.3 协助招标人做好第一年 CCER 减排量的交易。
2.3 服务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到的文件。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 200 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f.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5 )近 3 年内不存在合同违约、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的情况。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专用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涵盖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或碳排放权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或低碳技术研究。
3.2 业绩要求
3.2.1 企业业绩: 近2 年具有新能源 CCER 减排量 核查 5个 及以上 业绩。
3.2.2 项目经理业绩: 从事碳资产开发项目 2 年以上,具有CCER 项目开发业绩证明,且社保、医保在本公司缴纳 1 年以上。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 开标日前 3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 ) 开标日前 2 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 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 3 年亏损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投标人 请 按4.2规定时间,将公司资质电子版及投标回函(见附件,投标回函以PDF格式发送,并保证与公告附件格式一致)发至邮箱。
4.2 公司资质及投标回函提交期限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超期视为无效。
4. 3 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
名称 |
标书费(元) |
1 |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宁东八期风电项目CCER 开发及核查招标文件 |
0 |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联系人:赵宏
6.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 4 月 6 日09:30 时 。
7.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